2017年11月28日,李明哲遭中國綁架案宣判

你還記得李明哲嗎?

2017年11月28日,是臺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綁架案宣判的日子
1975年出生的李明哲,曾擔任民進黨立委助理及社會發展部專員,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現況並支持中國公民運動。
然而2017年3月19日,他卻因在網路上發表民主議題文章,在搭機前往廣東的途中失蹤,隨後被中國官方認定涉嫌「危害國家安全」遭到拘留。

兩個月後,中國稱李明哲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逮捕。9月被強迫認罪後,11月28日遭判五年徒刑,在監獄遭受非人待遇,即使父親過世也無法探視。

在李明哲案之後,還有在中國失聯的臺人蔡金樹、李孟居、施正屏,皆證實被中國各種罪名拘留審查。
被任意抓捕判刑的人們政黨傾向各異,甚至不乏平常言論較為傾向中國的人。這些案例充分凸顯中國濫捕濫刑的現況,也顯示每個因為各種理由到中國的臺灣人的自由和人權都暴露在危險之中。

今天已是李明哲被失蹤的第983天,而中國近年來持續任意逮捕包含臺灣等外籍人士的情況日益嚴重,也是需要更多人持續關注的重大問題。

圖片取自
台灣獨曆2020:台灣歷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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