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12月28日,原本屬於日本國內法的〈治安警察法〉在臺灣實施

提到〈治安警察法〉,就不得不提到1923年的「治警事件」。
當時的臺灣人在日本統治之下,已經從初期武力反抗路線轉向中期尋求自治權力的體制內路線。然而林獻堂等人展開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活動始終遭到日本當局的回絕與打壓,蔡培火與蔣渭水計畫成立「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也遭到臺灣總督府查禁。
1923年12月16日,臺灣總督府突然對「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的成員進行全臺逮捕的行動,逮捕罪由據稱是違反「治安警察法」,所以也被稱為「治警事件」。
此次事件共49人遭到拘押,遭搜索偵訊者50人,最後有18名臺灣仕紳遭起訴,三審定讞時成員多被判三到六個月不等徒刑或是一百元罰金。

事件後《臺灣日日新報》、《臺灣新聞》、《臺南新報》三大報沉默以對,人心惶惶的氣氛使得第四次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連署人數大為降低,然而這個事件也強化了當時臺灣人爭取自治權力的決心,入獄者在獄中創作的詩文被號稱「臺灣人唯一的言論機構」、「臺灣人之喉舌」的《臺灣民報》刊登,之後隨著審判及事件明朗,議會請願運動人數迅速激增,12月16日這天後來也被稱為「民眾運動紀念日」。

遙想當年臺灣民報「臺灣人唯一的言論機構」、「臺灣人之喉舌」的標語,現代臺灣琳琅滿目的媒體,又有多少比例能稱為「臺灣人之喉舌」呢?

最近臺灣歷史博物館復刻這套1923年~1927年於日本由臺灣人發行的《臺灣民報》,努力重新拼回1920年代的臺灣,透過這份出自臺灣人,混雜著臺灣話、日語與白話漢文、原汁原味的史料,用臺灣人的觀點來理解當時的臺灣處境,絕對是今年的超重量級書籍!

圖為臺灣歷史博物館復刻《臺灣民報》

內文部分參考自
《台灣獨曆:台灣歷史上的今天》(2019限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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