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7年5月8日,「住民去就決定日」-臺灣住民的國籍選擇期限。

1897年5月8日,是「住民去就決定日」,也是臺灣住民的國籍選擇最後期限。

1895年,日本和清國簽訂馬關條約,除了取得臺澎主權,也訂下兩年後(1897年)的5月8日為「住民去就決定日」,這兩年內,臺灣人可以選擇留在臺灣或是遷往他處。選擇遷往他處者,可變賣所有產業離去,留在臺灣的人民則取得日本國籍,最終有約99.8%的住民選擇留下。

而在臺灣人取得日本國籍後,開始發現原來國籍有其作用。1904年,就有一些人知道可以用「日本國籍」來救援在清國「出事」的人,不管是出國經商、旅行,都能受到國家的保護。也因此,出現了部分清國人為了較有保障的日本籍而假冒臺灣人的現象。

1923年廈門爆發「臺吳案」,事件中30名臺灣人被中國人當作人質,日本駐廈門領事隨即請澎湖馬公港的軍艦前往支援,有約20名日本陸戰隊在廈門上陸。兩日後衝突仍持續,又有兩艘軍艦進入廈門港,50名日本陸戰隊上陸。最後共有70名陸戰隊執行保護臺灣籍民的任務,並由雙方組成委員會釐清責任,雙方施暴者由所屬國家究辦,臺灣人也在其中得到賠償。

二戰後的臺灣捲入歷史漩渦,長期以來遭受牽連在國際四處碰壁,國籍給人民的存在感也愈來愈淡。回顧過去的歷史,想想國家該有的功能,然後我們又該做些什麼努力,讓自己有一天也能擁有一個正常的國家?

圖片為1923年9月駐守馬公之松、柏兩艘驅逐艦開往廈門並派遣陸戰隊上岸保護臺灣人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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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的國籍初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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